當前,我國電改已步入深水區,各方對于市場主體、市場模式、市場結構、市場規則等問題都存在不同的看法。下一步要特別針對可再生能源大量并網以及低碳化發展迫在眉睫的客觀事實,深入研究和論證市場體系的問題。電改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慎重考慮、通盤謀劃,確保好處大于成本。
新電改帶動市場格局變化
此次深圳獨立輸配電價改革,將現行電網依靠買電、賣電獲取購銷差價收入的盈利模式,改為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在此種電價模式下,電網運營成本將被合理確定,形成獨立的輸配電價,使電力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直接交易成為可能。分析人士預計,電改將在2015年實質性鋪開,在原來試點的基礎上再進一步。電改或將大幅改變行業競爭格局并帶動相關投資機會,破除電網壟斷,有利于水電和火電企業發展。
此輪電改的核心,是確立了電網企業新的盈利模式。電網企業不再以上網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入過網費,確保電網企業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收益水平。
同時,方案明確“四放開、一獨立、一加強”的改革框架,即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放開、售電業務放開、增量配電業務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供電計劃放開,交易平臺相對獨立,加強電網規劃。
在售電側市場化改革中,將允許6類企業成為新的售電主體,包括現有的獨立配售電企業、高新產業園區或經濟開發區、分布式能源用戶或微網系統、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發電企業,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售電業務和增量配電業務。
電力改革需規范電價
要推動電力體制改革,首先要向著市場化方向改革電價機制。電力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行業,牽一發而動全身,進行市場化改革只能一步步來。先要理順上網電價和煤炭價格之間的關系,這是主要方向。
還有一點非常重要,應圍繞可再生能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圍繞需求側用電效率的提高和用電合理性方面,有針對性地制定電價。例如季節性峰谷分時電價、供電 可靠性電價、可中斷電價等,這些價格一旦實施將有利于電力系統的削峰填谷,提高用戶的用電效率,促成用電模式的合理化,使整個系統安全效益和經濟效益達到最優,并使消費者最終得到好處。
總之,基于市場機制來形成電價,是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也是中國電力市場未來持續穩步發展的最關鍵因素。其次,政府對電網的管理體制,包括投資、項目審批機制等需要改革,在此基礎上,再推動電力企業改革,引入市場競爭。